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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莫小松 見習記者馬艷 通訊員韋肖波 一男子在路上騎車時飛來橫禍,路邊大樹忽然倒下將其砸死,家屬將廣西北流市公路局告上法院,索賠近19萬元。近日,北流法院積極調解,公路局承擔五成責任,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2013年7月2日11時許,譚某駕駛摩托車在北流市北寶二級公路上行駛,在到達該路段新豐路口往寶圩方向100米處時,道路旁的一棵大樹突然倒落,恰巧砸中譚某頭部,致其當場死亡。法院受理案件後,按照“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依法主持雙方調解。根據公平責任原則,北流市公路局依法酌情承擔五成責任,賠償原告50%的損失。10月30日,原告到法院領取賠償金9500元。  (原標題:飛來橫禍 男子被路邊樹砸死公路局承責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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