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鄒柳洲 通訊員鐘小欣報道 新快報記者昨日從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在東莞、上海兩地法院聯手之下,打工仔小張日前拿到全部工傷賠償款。
  上海商人伍某與台商陳某打算在東莞市厚街鎮合伙經營工廠。建廠期間,他們雇請了來自河南的小伙子小張看守設備及負責工廠日常瑣事,但工廠還沒有開成。
  去年1月,伍某決定將廠內所有的設備裝車運往上海。小張在搬運設備途中,被叉車壓傷。事後,小張被鑒定為十級傷殘。法院一審判令兩名老闆共同向小張支付賠償金共8萬多元。但判決生效之後,兩名老闆均不履行債務。
  因兩人都在外地,法院無法與陳某、伍某取得聯繫,而兩人在東莞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遂啟動委托程序,委托伍某戶籍所在地的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調查其在當地的財產狀況。該院經過調查,發現伍某在上海證券公司的賬戶存有20多萬元的股票。執行法官當天向長寧區法院發出委托執行函,委托其將8萬多元執行款成功扣劃。  (原標題:上海長寧法院協助8萬賠款當天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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