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1版)
  根據《通知》,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後,國土資源廳在現有內設機構數內調整設立不動產登記局,地籍管理處改為在不動產登記局掛牌。不動產登記局主要負責指導監督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同時,牽頭起草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方案,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平臺建設。此外,還將會同林業廳負責省政府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記發證。
  此外,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未來將按照相應部署,適時組織發放新的統一證書,並逐步替換舊證書。
  據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將予以五年過渡期。過渡期內,農業廳協助省國土資源廳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統一登記工作;住建廳協同省國土資源廳指導房屋登記工作,不再承擔指導全省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等職責;同時,林業廳將配合省國土資源廳開展省級國有林區森林、林木、林地登記發證工作,協同省國土資源廳指導林權登記工作。
  根據《通知》要求,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後,將建立不動產登記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溝通協調;同時,由國土資源廳牽頭成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省國土資源廳、住建廳、農業廳、林業廳等部門通過數據交換接口、數據抄送等方式,實現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灘塗等審批、交易和信息登記實時互通共享;推動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方便社會依法查詢。  (原標題:我省設立不動產登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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